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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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负责起草文化、广播电视、新闻出版和体育事业发展规划,开展文化、广播电视、新闻出版和体育政策研究;负责行政复议工作,协调并检查督促机关政务;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,管理局机关行政事务;加强内外协调,履行服务职能;负责文化、广播电视,新闻出版和体育事业的宣传工作;负责文秘(包括起草一些重大的文字材料)、保密、安全、计划生育、卫生、绿化、档案、车辆管理和信息处理工作;负责文化、广播电视、新闻出版和体育事业的统计工作,监督执行文化、广播电视、新闻出版和体育设施建设标准、规范;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文化体育经济政策;负责管理局机关财务工作,监督、指导文化体育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。
主任:邱雷杰
电话:62824359 地址:局办公楼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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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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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合做好下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,指导下属单位加强内部管理;编制文化、广播电视、新闻出版和体育人才规划,做好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考核、培训及职称考评工作;负责管理、指导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、劳动工资、机构编制、信访等工作;协助做好纪检监察及思想政治工作;参与研究文化管理体制改革、劳动人事制度改革、工资分配制度改革,研究拟订文化、广播电视、新闻出版和体育事业改革方案,并组织实施;协助做好局工会和机关党支部工作;协助做好老干部和关心下一代工作。
科长:李洪虎
电话:62824459 地址:局办公楼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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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审批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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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全市文化、广播电视、新闻出版和体育市场;宣传、贯彻有关文化、广播电视、新闻出版和体育市场管理的法律、法规和规章,拟订文化、广播电视,新闻出版和体育市场发展规划,建立、健全文化、广播电视、新闻出版和体育市场管理制度;协调、监督文化、广播电视、新闻出版和体育市场法规、政策的执行;依法管理以商品形式进入流通领域的文化精神产品和文化、新闻出版经营性服务活动,按照管理权限,对出版物经营、文化娱乐、演出、艺术培训、美术品经营、网吧、音像制品出租和零售等文化经营单位及体育类经营单位,以及商业性体育竞赛、表演和印刷企业的设立、变更等有关事项进行审批或审核;负责对公共场所大型电视设施播放电视节目进行审批,对设置(境内、境外)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进行审核;指导和监督文化行政执法工作,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,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;承担市文化市场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;负责对文化体育经营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并核发资格证书;指导管理本市体育彩票的销售工作;负责著作权行政管理工作、调解著作权纠纷,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。
科长:邵小虎
电话:62824362 地址:局办公楼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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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化广电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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综合管理全市群众文化、图书馆(室)、图书发行事业,研究拟订发展规划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;调查研究群众文化、少年儿童文化事业的发展状况,指导、协调全市性群众文化活动;组织协调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;指导乡镇东海明珠工程建设,研究、指导村落文化、企业文化、校园文化、社区文化、家庭文化等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;调查研究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、开发和利用工作,推进图书馆(室)事业网络化、标准化、现代化建设;调控文艺事业发展的结构、布局、研究拟订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;综合管理全市文学艺术和电影工作,指导文艺事业特别是专业艺术表演团体的改革和艺术创作及生产;贯彻执行广播电视工作的法律、法规和政策,研究扩订全市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实施办法,参与广播电视传输网的统筹规划,推广先进科技成果;负责全市广播电视台(站)的设立、终止及变更台名、台标、节目设置范围或节目套数,以及频率、频道指配、启用的审核工作;仍依法对危害、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。
科长:姚其安
电话:62824458 地址:局办公楼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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体育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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综合管理全市群众体育事业,研究拟订发展规划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;调查研究群众体育的发展状况,指导、协调全市性群众体育活动;制订本市全民健身和青少年竞技体育的近、中、远期工作目标及实施计划;组织实施《全民健身计划纲要》和《奥运争光计划纲要》;负责全市等级运动员、裁判员、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资格认定和审批工作;审定公布各运动项目的纪录,建立健全全民健身组织,国民体质监测和青少年竞技体育三级业余训练网络体系,促进青少年竞技体育的健康发展。
科长:张建平
电话:62824361 地址:局办公楼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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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物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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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实施办法,参与制定文物保护政策,组织有关文物工作法律法规的实施;研究、指导文物保护与抢救工作,组织、指导全市重大文物保护工程方案的论证、设计、施工、质量监督与验收;推荐、上报重文物保护单位,合理开发、充分利用文物资源;依法管理文物市场,打击文物盗掘和走私贩卖活动;抢救、回收社会上特别珍贵的文物与藏品;管理下属文博单位的业务建设,开展业务及学术交流。
科长:鲁怒放
电话:62820887 地址:局办公楼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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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
一、查处演出娱乐、网吧及互联网上网服务,电子游戏、美术品销售、文物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动;
二、查处违法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卫星接收设施、违法接收和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和走私盗版影片放映行为;
三、查处图书、报纸、期刊、音像制品、电子出版、网络出版、计算机软件等方面的违法出版活动和印刷、复制、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;
四、查处盗版侵权行为;
五、查处以记者站、工作站等名义的违法违规活动;
六、查处内部资料出版的违法活动;
七、承担“扫黄打非”有关工作任务;
八、查处经营性体育场所违规行为。
大队长:傅真鹏
电 话:62838550 地址:局办公楼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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